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2-07-20 14:20: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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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完整)

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

 根据《*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做好专项行动宣传舆论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阐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影响,充分展示党和国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支持参与打击整治工作,挖掘报道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持续推介*镇专项行动取得的突出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准确阐释专项行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积极回应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和广大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二)专项行动的突出成效。充分报道各村、各成员单位在依法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规范整治养老领域突出问题、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效。

 。

 (三)专项行动的创新实践。及时宣介各村、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公益性社会组织作用,面向全社会特别是针对老年人开展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打击整治的生动实践,出台的政策措施。

 (四)专项行动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各村、各成员单位在线索摸排、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五)专项行动的举报方式。结合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广泛推送中央政法委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通道以及省、市、县、镇举报电话。

 三、工作安排

 积极协调市、县新闻单位,组织**广播电台,**论坛持续营造专项行动舆论氛围,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始终。

 (一)及时报道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做好专项行动部署会、月调度会、总结会等相关会议精神的宣传报道,确保全国、省、市、镇专项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阶段性任务要求宣传到位、传达到位。

 (二)针对性开展社会宣传。采取适合老年人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结合“政法干警进网格”“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充分整合下沉网格干警、网格员、单元长、联防长等力量,组织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服务、热线联系等活动,向老年人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广场宣传、乡村“大喇叭”等形式,推动宣传进村组、进超市、进家庭、进广场,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

 (三)有效管控典情风险。精准把握时度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受害群众树立合理预期。强化奥情监测,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敏感案件加强典情引导管控,严防负面炒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分工,明确专人负责,细化落实各项宣传任务。要把专项行动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结合本地本系统本部门特点,统筹媒体资源,坚持任务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把控重点环节和宣传节奏,严把政治观、政策关、法律关,确保宣传工作有力有效。

 (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镇一盘棋”意识,镇专项办和各村、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络。镇专项办要加强指导,统筹做好宣传报道素材汇总、调研采访安排等工作。各村、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防疫政策要求,有序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三)严明宣传纪律。要增强安全保密意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防止出现政治性、技术性差错。各成员单位一般不自行组织媒体开展相关集中采

 访活号动,如有典型案例、工作亮点等采访需求,可及时与专项办宣教组对接,统一安排新闻报道。镇专项办宣教组联系人:**,电话:*****

 附件: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标语

  1.增强老年人防诈“免疫力”,守护好长辈养老钱。

 2.儿女关心沟通多一点,父母距离诈骗远一点。

 3.天上不会掉馅饼,老年朋友别轻信,诈骗手段日日新,你我务必要小心!

 4.你想别人利息,别人想你本金!

 5.小恩小惠是陷阱,远离诈骗保平安!

 6.养老诈骗不难防,不贪不给不上当。

 7.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

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2022 年养老诈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提纲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打击整治地区 (二)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全面排查摸底,积极发现线索 (三)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行为 (四)查处“保健”类产品违法传销行为 (五)开展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店监督检查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六、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4 月 24 日起至 5 月 7 日)

 (二)集中行动阶段(5 月 7 日至 8 月 30 日)

 (三)巩固总结阶段(9 月 1 日至 10 月 24 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三)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行为的土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认真落实《杭锦后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坚持防范为主、打早打小、综合治理、稳妥处置,强化日常监管抓常、抓细、抓长,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风险,积极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

 二 、 工作目标 加大排查力度,强化源头防控,切实提升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工

 作水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降低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与非法集资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确保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稳定,推动我旗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 、 工作任务 (一 )

 重点打击整治地区 陕坝镇城区及城乡结合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打击力度,统一组织两次集中整治行动,其他地区要继续坚持露头就打,建立防范和预警体系,巩固打击成果,严防养老诈骗案件发生。

 (二 )

 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 重点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严格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四 、 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深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具体负责本地区的工作。

 组 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社会与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社会与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食品流通监管股、广告监管股、网络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落实专项行动方案及组织部署,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络,信息汇总报送,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 、 工作措施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市监所要结合各自分工实际,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行动的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以及转办、处理、反馈、沟通等规章制度。加强与网信办、文化旅游局、卫健委、金融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联打联防的工作格局。

 (二 )

 全面排查摸底,积极发现线索 要积极发挥基层工作的一线优势,深入开展细致的排查摸底。重点摸排我旗范围内已登记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向社会发布举报电话,积极查找和及时发现养老诈骗行为线索,认真受理群众、媒体、网上举报线索,主动筛查经营活动可疑机构线索,不断提升摸排的精准性、全面性,同时,还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治,确保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 )

 整治虚假宣传,遏制养老诈骗行为 要坚决打击整治涉老“食品”、“保健”类产品虚假宣传行为。检查各涉老“食品”“保健品”经营店(药店、大型商场)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张贴的销售标签、宣传画是否明示或暗示有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对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四 )

 查处“ 保健” 类产品违法传销行为 整治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理。

 (五 )

 开展体验式销售医疗器械、保健用品店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开展免费体验医疗器械的经营企业、保健用品店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进行体验;未取得经营资格或经营未依法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夸大宣传医疗器械作用或适用范围等行为。

 (六 )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从源头上防范和抵制传销的重要举措,把宣传教育作为开展打

 击整治养老诈骗规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市场主体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着力提高老年群体的识别、防范能力。

 六 、 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

 安排部署阶段(4 月 月 24 日起至 5 月 月 7 日)

 制定杭锦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 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打击“坑老”保健品行为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设立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举报箱,发动群众和各经营户积极上报“坑老”保健品违法行为线索。加大对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的科普宣传普及力度。由保健用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室负责深入全县各社区开展保健品科普宣传活动,引导老年人远离会销场所,避免上当受骗。

 (二 )

 集中行动阶段(5 月 7 日至 8 月 月 30 日)

 各队、股、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各责任股所要落实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针对排摸的重点整治对象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责令相关单位停止经营直至整改到位。对涉嫌违法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形成“打、防、控”长效工作机制。

 (三 )

 巩固总结阶段(9 月 月 1 日至 10 月 24 日)

 巩固工作成果,全面总结打击养老诈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并于 10 月 24 日前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七 、 工作要求 (一 )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室、队、所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要按照工作职责,有步骤有层次的安排部署,形成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工作意识,切实整治“坑老”违法行为,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二 )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各室、队、所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形成室所联动、室队联动的整体工作合力,彻底杜绝“坑老”顽疾,规范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三 )

 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突出对“保健”市场经营行为、“保健”市场营销行为的监管和“保健”市场消费权益的保护,重点是要对赠送小礼品、办理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等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主动查找案源,集中执法力量查办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针对投诉举报多、发现问题多、“保健”乱象突出的领域,集中力量重点攻坚。

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 1 -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从 2022 年 4 月起至 2022 年 10月中旬,在全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我镇按照《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以民为本、运用法治思维、突出重点、分类处置的工作原则,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从 2022年 4 月中旬开始,结合工作职责,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排查、行政执法监督三个方面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

 - 2 -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综治专干 XX 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开展、信息上传下达等工作。

 三、任务分工 1、司法所:结合 5 月农村法治宣传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等活动。开展涉老反诈宣传进村(社区)、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2、民政办:通过宣传册、张贴标语、设立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对象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老人的识骗防骗能力。

 3、综治办:每月开展一次涉及养老诈骗矛盾纠纷的专项排查和化解工作。

 4、村(社区):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普法宣传、专项排查等工作。充分发挥村(社区)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宣传志愿者等力量作用,加大对留守、独居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走访宣传。

 5、派出所:加强办案力量,把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

 - 3 - 施诈骗、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2 年 4 月 30 日前)。召开全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出台工作方案,建立有关工作机制。

 2、实施推动阶段(2022 年 5 月-9 月)。全方位、多层次开展涉老反诈骗专项行动普法宣传、专项排查等相关工作。

 3、总结提升阶段(2022 年 10 月)。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精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不断完善,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是推动全区社会持续稳定、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手段,各村(社区)充分认识开展涉老反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加强协调和信息报送。每月 20 日前,各村(社区)将涉老反诈宣传工作情况、当月工作小结及《线索摸排表》报镇综治办,重要线索可随时上报。

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 1 - 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通过上级转办一批、主动收集一批、全面排查一批,全面彻底摸清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宣传发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统筹部署,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迅速掀起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结合工作安排,借力发声,集中发声,把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

 - 2 - 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开展到一线,深入到基层。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在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三必须”活动: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海报、宣传标语;要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告知书(附件9);养老机构负责人要签署防范养老服务诈骗承诺书(附件 8)。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公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和省 12345 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进行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区民政局和属地政法部门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

 - 3 - 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聚焦规范整治。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摸清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诈骗风险隐患,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复查。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结合 1 月份开展的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对前期排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和查缺补漏,确保 5 月底前完成复查工作。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有没有及时纳入排查范围。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回头看”情况,填报《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度表》。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

 - 4 - 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且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将纳入“红橙黄”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汇总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形成《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分类处置工作进度

 - 5 - 表》(附件 4),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部门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实施“清零行动”。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挂图**,对账销号,包干到人,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

 五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

 - 6 - 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前期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聚焦建章立制。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制度,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属地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对“金民工程”预警推送的经营服务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新登记企业,要及时核查备案。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19〕52 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 7 - 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加强信用惩戒力度。按照《关于印发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落实。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把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 2022 年度民政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直接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成立区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实职能作用。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

 - 8 - 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区民政局建立督导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调度,动真碰硬督查督办。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与全区民政重点工作监测评价指标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区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周二下午 17 时前,报送本周工作情况(300字以内)、专项行动宣传统计表、战果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以上所有信息请及时报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人:XX,电话:XX。

 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资料 (参考使用)

  一、宣传标语 1.坚决打击养老诈骗犯罪

 铁腕守护人民财产安全

 - 9 - 2.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3.提高防骗识骗能力

 严厉打击养老诈骗 4.织密防范诈骗安全网

 共筑老年生活防护线 5.守住养老钱

 幸福享晚年 6.增强老年人防诈“免疫力”

 守护好长辈养老钱 7.养老投资需谨慎

 “高额回报”要小心 8.天上不会掉馅饼

 小心地上有陷阱 9.理性选择养老服务

 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10.科学保健防骗局

 理性养老享康健 二、其他 1.通过电脑(勿用手机)登录公共邮箱 XX(密码:XX),在“文件中心”下载宣传资料。

 2.通过“XX 养老”微信工作群查看下载。

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 1 - 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部署安排,从现在开始,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依法严惩,相关人员受到强大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实现识骗防骗宣传教育到位,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到位。

 三、工作步骤

 - 2 - 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关键环节。

 (一)宣传发动环节(从现在开始—6 月上旬)。通过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摸排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通过宣传教育,深刻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提高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通过舆论引导,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严防恶意炒作。

 (二)打击整治环节(6 月中旬—10 月中旬)。约 4 个月时间,紧盯养老诈骗重要线索、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集中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行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开展整治规范,确保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总结提升环节(10 月下旬—11 月上旬)。约半个月时间,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坚持以建为本、正本清源,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预防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坚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有效识骗防骗,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良好态势。一是开展多元宣传。充分运用“多彩夏甸”公众号等,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

 - 3 - 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结合公开宣判的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居、进超市、进家庭、进养老服务机构,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二是畅通举报渠道。中央政法委在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收群众举报线索,并根据举报内容及时分流转交相关地方和成员单位查办;通过公安 110 群众举报等各方面线索,开通举报平台,建立健全滚动化线索摸排核查机制,不断拓宽线索渠道,有效提高线索甄别水平。(牵头部门:镇综治中心)

 (二)加强依法打击。按照“稳、准、狠”要求依法严打养老诈骗犯罪,依法对存案深挖彻查,对新案加快攻坚,对难案强化协作,确保打出声威。(牵头部门:镇派出所)

 (三)加强整治规范。坚持把开展整治规范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综合运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等方式,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切实铲除表老诈骗的滋生土壤,统筹好老年人的安全保障、权益保障、精神关爱等各项工作,切实提升老年人服务水平,让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牵头部门:镇综治中心、镇民政办)

 - 4 - 五、工作要求 镇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以“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宽广格局,以“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的为民情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招远做法,在镇综治中心设夏甸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简称“镇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要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社区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协调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二)强化责任落实。镇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坚持统筹推进。将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相关工作紧密结合,统筹部署推进,提升工作实效。

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 1 - 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加快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全面化解养老服务诈骗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聚焦养老领域诈骗问题,以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场所)为重点,深入排查摸底,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存在诈骗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和场所,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全面压降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积极有效管控变量,加快建立养老诈骗防范化解长效机制,确保高标准完成省、市民政领域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努力让每位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到 10 月份结束。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5 月份)。拟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镇

 - 2 - (街道)开展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激励养老服务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更好适应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

 (二)打击整治(6-9 月份)。镇(街道)开展全面彻底排查,对照问题清单进行综合研判,形成打击整治名单。攻坚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问题,对诈骗问题隐患开展分类整治,彻底铲除养老服务诈骗违法犯罪土壤。

 (三)总结提升(10 月份)。镇(街道)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分析不足,研究提出整治和防范措施,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三、具体工作要求 镇(街道)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建设和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重要抓手。

 (一)健全工作机制。充分认清这次专项打击行动的艰巨性、重要性,把专项行动纳入重点工作。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机制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二)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张贴海报、横幅宣传、发放资料、公益视频等方式,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

 - 3 - 覆盖,引导老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镇(街道)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养老服务诈骗风险提示,及时梳理总结摸底排查过程中发现的诈骗手法,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

 (三)加强督导考核。中央政法委在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收集群众举报线索。镇(街道)要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发现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对成效突出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对专项行动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指定一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每周四将一周工作总结(包括部署和调度情况、开展落实情况、检查督导情况、下步工作重点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连同工作进度表,每周向市民政局报送工作情况,做到周周有总结、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专项行动整体情况 10 月底前报市民政局。相关工作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工作信息及时报送。

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全国、全省、全市专项行动部署,集中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平安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伊滨、法治伊滨目标任务,以“三零”创建为抓手,以“六防六促”为载体,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有效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专项行动在区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分级组织实施,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预防为主。认真分析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律特点,摸清实施犯罪的常用手法和惯用伎俩,主动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增强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相关犯罪发生。

 坚持依法打击。注重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严格依法办案,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尽快形成有效震慑。

 坚持综合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又整治行业管理问题,边打边防、边治边建,着力从源头上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坚持分类处置。对涉养老诈骗引发的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要认真研判,区别对待,因时、因地、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三)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相关措施,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发起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追缴一批涉案资金,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强大震慑;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涉诈问题,规范整治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封堵一批涉诈黑灰 APP 网站,有效防控养老诈骗引发的风险隐患;推出一批户外预防养老诈骗的宣传广告、图像展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播放一批网上防养老诈骗视频短片,

 以案说法,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在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发动。一是扎实做好养老防诈宣传教育。由区法制信访局牵头,区宣传办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协调全区各级、各类媒体以及各行业宣传广告等,集中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迅速形成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作用,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并通过入户走访,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突出易受骗人群,加强重点宣传引导,根据查办的真实典型案事例,主动揭露养老诈骗的“套路”和惯用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二是积极营造正确典论导向。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一线工作人员,要通过实地走访、案件受理和信访接待等方式,及时向受诈骗群众讲清养老诈骗的形势和危害,讲清发生相关案事件的原因和责任,引导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主动争取各方面对开展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各级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报道要从严把关,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一旦发生重大敏感问题,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打好主动仗。对出现的

 负面典情,及时加强引导管控,防止恶意妙作。三是主动受理和查处养老诈骗举报线索。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法制信访局设立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用信箱和电子邮箱。各镇也要设立相应举报平合,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区专项行动办公室将每月 2 次,向各镇各有关部门转办智能举报平台和省、市专项举报平台受理的养老诈骗相关线索。各镇各有关部门对收集、交办的线索,要组织工作专班,尽快核实查办,并每月报告一次办理进展情况。重要线索将随时交办,并快速反馈交办结果。区直各成员单位要跟踪掌握本级和本系统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线索加强督办。在案件核实查办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落实对举报人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二)严厉打击诈骗犯罪。一是迅速组织专项打击。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当前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的专题研究,准确把握此类犯罪规律特点,抓住关键要害,开展精准打击。要主动发现挖掘线索,把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活动和项目作为重点摸排对象,及时发现养老诈骗线索,同时要把打击养老诈骗与打击其他电信网络诈骗结合起求,更多获取相关情况信息,为开展精准有效打击提供可靠依据。要迅速组织案件查办,对自身受理和上级交办的线索,要建立工作台账,迅速组织专门力量,快速进行侦办,尽快形成有效震慑。对重大敏感案件线索,特别是可能与涉黑恶犯罪交织的线索,要调集精锐力量,加大破案攻坚力

 度,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严惩涉黑恶违法犯罪。二是快速起诉审结案件。区检察院、区法院要加强与区公安分局的协调对接,及时通报情况,及时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执法尺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集中专项行动期间,在事实认定清楚的基础上,快诉、快判一批案件,确保打击有力、惩治有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依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每一起案件办理都经得起考验。对不构成犯罪、但以“养老”为名欺诈老年人的民事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行政执法、民事司法等手段,妥善处理解决问题。三是最大限度挽回群众损失。政法机关对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加强统一领导,明确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主动与民政、卫健、住建、市场监管、银保监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全面查清犯罪嫌疑人资金流向,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防止犯罪嫌疑人隐匿、抽逃、转移资产。加大对涉案财产甄别、审查、认定力度,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等工作,主动挽回受害人员损失。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办案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涉案资金和资产处置的监督检查,防止涉案资产损耗和流失,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一是加强养老诈骗风险评估。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开展对养老诈骗引发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的专项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涉众型群体风险隐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风险隐

 患,要逐级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综合评估,逐一确定风险等级,列出风险管控名单。对存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落实风险预警措施,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坚持区别对待。在专项打击治理排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和个人存在欺诈老人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警示和约谈,要求停止经营活动,责令清退资金,并运用多种综合手段督促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打击。三是主动防控矛盾处置风险。各镇各部门要把打击治理养老诈骗与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大局稳定结合起来。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向受骗人员通报案件进展情况,统筹做好思想引导、资金清退和帮扶救助等工作,坚决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办事,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要求,逐一化解矛盾风险;对发生聚集上访苗头和其他突出意外风险的,要严格落实稳控责任和应急管控措施,快速妥善处置,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问题。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坚持持续防范打击。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作为长期工作来抓,与防范打击其他网络电信诈骗和正在开展的基层“三零”平安创建和“六防六促’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长久发力,建立动态排查发现机制,及时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着力从根本提升防范打击效能。二是加强重点行业整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任务,主动加强行业整治,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发生。区宣传办和区公安

 分局重点整治利用互联网、手机 APP 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投资”“消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区社会事务局重点整治养老领域涉诈风险隐患,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的活动和场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伊滨分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养老服务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土地用途监督管理;区城乡建设局重点整治商品住房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老人购房和消费,非法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中心重点整治老年人在旅游、购买艺术品消费中的涉诈问题;区卫健办重点整治和依法查处养老机构内无资质诊疗骗取老人钱财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问题;区工信科技办重点整治各种以养老名义实施集资诈骗问题,指导协调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依法认定、查处、取缔工作,协调推动防范和处置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通过开展行业整治,斩断和堵塞实施诈骗的途径和通道,捣毁和拆除实施诈骗平台和场所;区群工作部要注重指导各级工会和妇联组织,及时排查发现挂靠在所属单位的经营养老服务的涉诈问题,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整治。三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镇各部门针对在打击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分析原因,主动查找工作中的问题短板,及时制定完善措施,将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资金监管、风险预警、重点监控、社会监督等各项制度,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效

 能。要强化法治保障,完善行刑衔接、线索通报、配合执法司法调查等工作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实现“不能骗”“不敢骗”“骗不了”。

 三、方法步骤 (一)组建工作专班。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区专项办”),由成员单位组成。专项办内设综合、打击、整治、宣教等 4 个专项工作组。区专项办主任由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 4 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二)建立协调机制。区专项办具体负责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各专项工作组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各专项工作阶段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承担的职责任务,具体制定本部门和行业系统具体工作方案,压实责任,主动担当,落实措施。区专项办建立信息报送、专项研判、检查调度、工作通报、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远行机制,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

 (三)把握步骤环节。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分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 3 个环节组织实施。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时间,通过加强宣传、发动群众、摸排线索,为打击整治提供可靠依据。打击整治约 5 个月时间,主要任务

 是集中各方面力量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对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风险隐患进行有效整治和规范。总结提升约半个月时间,主要做好总结固化成果、加强建章立制等工作。专项行动 3个环节可以叠加压茬推进,其中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确保整体工作连续有序。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指示要求,主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为的二十大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高度对待专项行动开展。要及时统一思想,反时传达贯彻。迅速启动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掌握了解情况,加强安排部署,主动为专项行动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细化方策。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全区方案要求,对专项行动四项措施所涉及的具体工作,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分方案,以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目标化考核为手段,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要抓好工作结合,将专项行动主动融入“三零”平安创建、“四治融合”、确保“五个不发生”和“六防六促”重要措施之中,努力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三)强化督导。区专项办将适时对各镇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视频调度、调研督导、评价评估,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各镇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掌握情况,特别是紧盯案件线索办理和工作措施落实,对上级交办的工作和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区直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和行业系统工作的指导,准确掌握动态,切实履行责任,有效推动工作。

 (四)落实责任。各镇各成员单位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

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 1 - 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总体方案》《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神,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决策部署要求,将全面摸清养老服务机构涉诈风险隐患底数情况,查处一批未经登记擅自以养老服务名义开展活动的场所,整治一批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养老服务机构,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打击一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违法犯罪,全力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重点任务 (一)抓好宣传发动。各镇(区、街道)要根据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大力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文件,迅速掀起宣传热潮。

 一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市开展主题为“守住钱袋

 - 2 - 子,护好幸福家”的集中宣传活动。各镇(区、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通过“三进”(进村、进社区、进养老服务机构)、“四见”(见海报张贴、宣传横幅、宣传资料、公益视频),实现养老服务机构防诈骗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倡议书》 (附件 1)、宣传海报、宣传标语;所有养老机构必须向每一位住养老人或家属发放《养老机构防范养老服务领域诈骗和非法集资告知书》(附件 2);所有养老机构负责人必须与市民政局签署《2022 年度民政局养老服务机构防范诈骗和非法集资承诺书》(附件 3)。通过“三必须”,全面发动养老机构负责人和住养老人共同关注、广泛参与此次专项行动。

 二是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通过中央政法委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和市 12345 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平台提供线索。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上级民政部门和政法委转办的线索进行研判甄别。属于养老服务机构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以及其他养老服务领域涉诈问题线索的,各镇(区、街道)要及时核实、查办、反馈,并定期向市民政局和市政法委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引导养老服务诈骗受害群体树

 - 3 - 立合理预期,增进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早研判化解,防止事态扩大升级。一旦出现负面舆情,要及时协调加强引导管控,严防恶意炒作。

 (二)抓好规范整治。各镇(区、街道)要在前期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本辖区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存在的养老服务诈骗风险隐患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 5 月底前完成复查,建立风险名单,分类处置隐患。

 一是进行“四看”全面排查。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由备案的民政部门负责排查;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由服务场所所在镇(区、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牵头负责,深入开展诈骗风险摸排。重点是“四看”:一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看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总数与金民工程系统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看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共享信息,补齐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及时纳入排查范围;四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是否及时纳入排查范围。要充分依托熟悉情况的村(社区)工作人员等开展上门调查等工作。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

 - 4 - 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因经济类犯罪被提起过诉讼,或者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等情形,是否存在收取大额预付费情况,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形。

 二是建立“四色”风险名单。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涉诈问题,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的“红橙黄绿”风险管控名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纳入绿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近三年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虚假或夸大宣传,有关联公司且存在关联交易等潜在风险隐患的,纳入黄色名单。发现养老服务机构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被投诉举报、纳入相关黑名单,养老服务机构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金使用不规范,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超过床位总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但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等风险隐患的,纳入橙色名单。发现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并有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且资不抵债,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已经“爆雷”或者引起不良影响或重大舆情等较高风险隐患的,纳入红色名单。

 - 5 - 三是实行“四级”分类处置。各镇(区、街道)要以“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为目标,对纳入“红橙黄”风险管控名单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依法分级分类处置,并及时更新有关处置情况。纳入绿色名单的,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纳入黄色名单的,要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提醒规范运营。纳入橙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纳入红色名单的,要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实施“清零行动”,对排查出的未经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要包干到人,挂图**,对账销号,确保清零。其中,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运营比较平稳,没有收取大额预付费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登记;对未经登记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收取大额预付费,运营存在较大风险的,责令退还资金,协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查处,该关停的予以关停。

 四是逐一化解涉稳风险。各镇(区、街道)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维护社会稳定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在各级党委统一领导下严格落实属地稳控责任。对本辖区发生养老服务

 - 6 - 诈骗,老年人需要安置的,要协助妥善安置老年人。对因养老服务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要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防范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对“爆雷”风险突出的案件,要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实施“攻坚行动”,对排查掌握的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线索、重点信访、重点案件,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一院一策”,逐一推动化解涉稳风险。

 (三)抓好建章立制。各镇(区、街道)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有益经验,将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的有效整治举措及时固化为服务规范和工作制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提高源头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为规范养老服务发展提供制度化、法治化保障。完善养老机构预付费管理办法,防范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健全与市场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的信息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定期推送,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

 - 7 - 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是提升机构服务能力。实施“提升行动”,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民办函〔2019〕52 号),及时公布本辖区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理性选择,促进养老机构能力提升。

 四是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按照《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骗取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由民政局等部门及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责任压实。各镇(区、街道)要充分认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迅速响应,主动作为,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在民政系统得到坚决有力贯彻落实。要结合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和当地实际,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市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抽调精干力量实体化运作,切实发挥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办落

 - 8 - 实职能作用。各镇(区、街道)要相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上下联动推进。

 (三)加强统筹推进。各镇(区、街道)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宣传发动、打击整治、总结提升三个环节。打击整治要按照深入摸底排查、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类处置三个阶段压茬推进,全面掌握底数情况,逐一确定风险隐患等级,集中力量对养老服务诈骗开展规范整治。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两个环节要贯穿专项行动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整治。

 (四)加强督导考核。市民政局将建立督导机制,定期调度各镇(区、街道)工作进展,并视情开展实地督导。同时,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成效作为对各镇(区、街道)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将一票否决,坚决避免发生重大养老服务诈骗案件。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地镇(区、街道)要做好日常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简报宣传等工作,实行周报送、月调度。每月 24 日前,向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附件 4、附件 5、附件 6);每周三上午报送附件 7。主动收集各自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相关部署、进展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等情况,可结合实际形成专题信息及时报送。

2022社区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方案

 

 - 1 - 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切实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年人事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柿溪乡党委政府决定,自 2022 年 5 月起到 10 月中旬止,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整治规范等措施并举,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防范化解养老领域非法经营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全乡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作用,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力量,把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转化为强大工作效能。

 2.坚持以民为本。把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人民根

 - 2 - 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开展专项行动。

 3.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打击整治,确保专项行动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4.坚持突出重点。紧盯养老诈骗重大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全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5.坚持分类处置。对涉老诈骗相关问题风险隐患,因地、因时、因事制宜,一类一策、一案一策,依法妥善处置,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

 6.坚持源头治理。边打边治边建,健全源头预防治理长效机制,铲除各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

 (三)目标任务 1.打击成效。全面发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新一轮强大攻势,尽快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养老诈骗违法犯罪,进一步形成高压震慑。

 2.整治成效。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养老领域涉诈问题,整治规范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切实防控因养老诈骗引发的涉稳风险。

 3.教育成效。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

 - 3 - 围。

 4.制度成效。巩固深化打击整治成果,制定完善一批相关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养老诈骗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推动常治长效。

 二、落实工作措施 (一)扎实抓好宣传发动工作(5 月上旬开始,贯彻始终) 1.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准确把握时效度,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热潮,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综治中心、网格员等力量作用,对老年人“点对点”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册、张贴标语、以案说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村、进商店、进家庭,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最大限度挤压“行骗空间”。

 2.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中央政法委在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了“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各村要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举报线索。5 月 15 日前,各村、乡直各部门要对重点行业领域涉养老诈骗的问题隐患,特别是群众举报件、信访件、网络舆情中存在涉老诈骗倾向的,逐一筛查核实,掌握一批重点线索,为下一步打击整治提供精准指引。对收集到的举报线索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尽快核实、查办、反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并及时向乡综治办报送线索办理情况。

 - 4 - 3.加强舆论引导管控。引导养老诈骗受害群体树立合理预期,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增进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理解和支持。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对养老诈骗重大敏感案件,加强舆情风险评估监测,细化工作预案,打好主动仗。各村、乡直各部门要及时协调管控负面舆情,严防恶意炒作。

 (二)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5 月中旬开始,贯彻始终) 4.实施精准打击。各村、乡直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和识别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深挖养老诈骗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惩。

 (三)深入开展整治规范工作(5 月中旬开始,贯彻始终) 5.加强重点整治。各村、乡直各部门要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依法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各类涉诈问题隐患。

 6.加强分类处置。各村、乡直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摸排,对风险隐患建立台账,综合评估,逐一研究确定相关机构、企业等涉诈问题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管控名单,强化分级分类处置。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做好风险提示,加大监管力度。

  7.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收集研判预警相关涉稳

 - 5 - 情报信息统筹做好受害老年人教育引导、资金清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防止因工作不当影响社会稳定。对一些涉众型养老诈骗案件,要充分考虑其复杂性,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一案一策”“精准拆弹”要求逐一化解;对“爆雷”风险突出的,严格按照风险防控工作预案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8.推动建章立制。及时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做法,推动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打击整治成果。

 三、强化组织保障

  各村、乡直各部门要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贯彻有关部署要求,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力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一)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全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蔡兴期任组长,乡党副书记、乡长刘芹芹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刘圣根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简称“乡专项办”),成员由 10 个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乡专项办内设综合组、打击组、整治组、宣教组等 4 个工作组。乡专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谋划、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督办落实等职能作用,各工作组要细化方案、 压实责任,主动担当、真抓实干。专

 - 6 - 项办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形势研判、协调调度、重点督导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各村要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相应机制,抓好部署安排,明确专人部署安排,每月 20 日前向乡专项办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好的经验做法等及时报告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村要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系统年度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加强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约半个月)、打击整治(约五个月)、总结提升(约半个月) 3 个关键环节。专项行动各环节叠加统筹推进,宣传发动和打击整治。

 治要贯彻始终,做到边宣传发动、边打击边整治。专项行动要与其他领域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主动与正在开展的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检查等相衔接,形成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强大合力。

 (四)严格督导考评。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后,乡专项办将对各村开展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拉单列表、督促整改到位;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以重点突破带动专项行动整体推进。各村要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充分发挥平安建设考评“指挥棒”作用,将专项行动本年度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成效

 - 7 - 突出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在年度考评中适当加分;对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对专项行动开展后仍发生重大养老诈骗案件的,将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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