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双拥工作要点

时间:2022-08-01 19:15:02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局双拥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民政局双拥工作要点

 

 民政局双拥工作要点

 一、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认真贯彻党中央、 省、 市关于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 以“双拥共建” 为主题, 深入开展双拥活动, 开创我区双拥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使双拥工作全面展开。

 提高认识, 统一思想, 实施“一把手” , 实行层层责任制, 落实双拥工作责任制, 将双拥工作纳入到经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形成一个党政军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广泛开展双拥工作宣传活动, 使双拥工作社会化。

 1 月份、 8 月份, 组织区委、 区政府各级领导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和各类优抚对象活动; 5 月份, 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开展军民共建、 军民联谊、 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6 月份, 结合全民国防教育月组织驻区部队官兵深入企业、 学校、社区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使军民共建之花常开不谢。

 坚持“双拥双促进、 双拥双提高” 的原则, 以拥军优属、 拥政爱民为重点, 以“美丽· 共同缔造” 活动为载体, 协调驻区部队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区、 美丽社区、 幸福等活动, 进一步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深入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深度发展。

 四是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 不断提升双拥工作层次与水平。以 2015 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区)

 评选年为契机, 围绕下一届“满堂红” 的目标, 认真部署和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区)

 创建工作。

 根据 2013 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区)

 中期考评和省级考评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逐项抓好整改, 完善工作措施, 明确工作责任, 确保创建质量。

 着力在增强军政军民团结、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破解双拥工作难点、 形成“军民同心, 互促共赢” 的工作格局, 在全区掀起双拥创模、 创先争优的新热潮。

 二、 深入开展拥军支前工作, 把着力点放在支持部队做好军事战备训练。

 继续围绕服务提高部队战斗力, 深入开展拥军支前。

 一是不断完善拥军支前保障机制。

 要继续加强支前物资供应站建设, 做好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支前保障工作。

 进一步完善支前动员潜力数据库, 对已调查统计的区支前物资供应站资料, 进行核实汇总归类、 及时更新。

 6 月份, 组织支前办和支前物资供应站进行综合演练, 进一步提升支前动员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科技拥军活动。认真整合科技拥军资源, 搞好科技拥军基地建设, 推进科技拥军基地化。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 以院校、 科技单位和高新企业为依托, 本着“部队所需、 地方所能” 的原则, 多方面支持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提高科技拥军成效, 促进部队战斗力的提升。

 三是继续支持部队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要发扬“部队练战备, 地方练支前” 的好传统, 在交通、 场地、 物资、 安全、 通信等方面给予驻军大力支持, 提高学习和训练效果, 保证部队各项军事活动的圆满完成。

 落实为部队办实事, 搞好支前共建“三挂钩” 活动, 区政府出资 200 万元帮助73136 部队解决营区供水和供电设施改造问题, 提高官兵生活水平。

 四是开展为部队办实事解决官兵后顾之忧。

 主动与驻区部队联系, 逐步建立巡回办事制度, 解决在部队在战备、 训练、 执勤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 月份, 协调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城建集团在海警三支队设置公共自行车系统站点, 解决部队官后出行不便问题。

 三、 全面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进一步提升拥军优属工作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 创新工作举措, 深入推进军地融合发展, 积极服务军人军属和优抚对象。一是落实抚恤金自然增长机制, 提高我区重点优抚对象抚恤金标准。

 按年增长

 不低于 3%的要求, 落实抚恤定补自然增长机制。

 6 月 30 日前, 对全区 2014 年优抚政策的落实、 各类抚恤补助、 优待标准执行和优抚经费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二是落实义务兵家属优待配套资金。

 确保农村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 100%, 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40%。

 义务兵服役期间立功受奖者, 增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三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政策和参战退役人员的生活医疗补助。

 在办理医疗 IC 卡的基础上, 落实六级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医疗保险; 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办理医疗保险; 简化医疗救助手续, 对 374 名重点优抚对象采取“一站式” 结算服务。

 落实好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生活补助、 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工作。

 四是贯彻落实《军人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通知精神, 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 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 妥善安置军转干部, 发挥军转干部在地方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五是多渠道安置退役士兵(转业士官)

 。

 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鼓励退役士兵、 转业士官走自谋职业道路; 同时, 加强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和待分配期间生活费补助发放工作。

 六是加强随军配偶就业推荐工作。

 积极帮助军人军属排忧解难, 加强随军配偶就业指导、 技能培训, 引导随军配偶转变择业观念, 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采取特事特办的措施, 帮助部队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解决部队的后顾之忧。

 七是加强革命烈士纪念物的管理和保护。

 继续做好东头山革命烈士陵墓的管理工作, 设立专人管理。

 在清明节期间, 组织党政军及地方企事业单位开展悼念活动。

 四、 深入开展拥政爱民活动, 促进地方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以“美丽· 共同缔造” 活动为载体, 结合“百姓富、 生态美” 等建设,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一是教育和引导驻军部队模范遵守地方政策法规。

 5 月份, 组织驻区部队对官兵遵守《驻陆海空军、 武警部队拥政爱民公约》 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强化官兵贯彻执行军队条例的观念, 模范遵守地方政策法规。

 二是扎实开展军民共建活动。

 认真组织军民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认清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熟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自觉践行正确的道德规范, 进一步提高广大军民的思想道德素质, 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5 至 9 月份, 要以军民共建为载体, 深入开展“部队进社区, 市民进军营” 等系列活动。

 9 至 11月份, 组织军民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 文明村镇、 文明行业、 文明社区活动,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在城乡 的落实。

 三是支持地方建设, 维护社会稳定。

 驻区部队要以 2015 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区)

 评选年为契机, 制定为民做好事、 办实事的计划

 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扶持社会公益事业、 抢险救灾、 扶贫济困、 捐资助学、 植树造林、 兴修水利、 治理环境、 科技助民等方面有的放矢地开展拥政爱民工作, 力争为地方和驻地群众做 1-2 件规模较大、 效果明显的实事, 进一步维护驻地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四是奋勇参加抢险救灾任务。

 驻区部队要发挥特别能战斗、 特别能吃苦的优势, 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抢险救灾任务, 确保在人民群众的财产遭受自然灾害等侵袭时能拉得动, 打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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